项目名称: 静电除尘器改造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 机械机电 所在地区: 山西 发布日期: 2013/03/15 截止日期: 2013/03/19 标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静电除尘器改造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 机械机电
所在地区: 山西
发布日期: 2013/03/15
截止日期: 2013/03/19
标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委托就3号炉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装机容量为2×500MW机组。锅炉(1650t/h -17.46/3.85
Mpa-540/540℃)由斯洛伐克吐耳玛齐锅炉厂生产,炉水循环系统采用瑞士苏尔寿设计的炉型,蒸发段设有强制循环泵和小型汽水分离器。锅炉为亚临界、低倍率强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塔式布置、固态排渣炉。
本次改造的#3锅炉静电除尘器由设计生产,于2004年5月投产。为了降低除尘器出口排放浓度,现计划对#3锅炉现有静电除尘器进行改造,并采用转动极板技术。改造范围包括原电除尘器前四个电场结构不变情况下的提效检修、第五电场的移动极板技术改造。改造后 终应形成4+1(4个常规电场+1个转动极板电场)的除尘方式;一、五电场改为高频电源、其它电场不变。
改造后在任何正常工况下,除尘效率≥99.95%,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且在一个大修周期6年内不下降。
二、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含干除灰输灰能力系统校核)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本项目改造工程总体安装、施工(含土建施工)、调试、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 后记载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 规定的资格条件。
3.2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具有环境工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安装、设备制造与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完善的质量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4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6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成套、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和能力。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8关于电厂除尘工程业绩:至少具有不少于四台的300MW以上机组电除尘改造工程的运行业绩。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要求:
4.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3年3月14日~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本次招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资料:
1)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明及其他资质证书;
4)近五年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表、合同证明文件及竣工验收证明等);
5)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3投标申请书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招标公司,并同时提供所有报名资料的电子版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包含投标申请书word版本),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4.4投标申请资料原件(加盖公章及签字)可采用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人联系人。
4.5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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